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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介绍:
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
根据《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财会〔2013〕22号)、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苏财会〔2014〕7号)精神,现将我市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条件
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、法规;
(二)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;
(三)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。
因有《会计法》第四十二条、第四十三条、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,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,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(含5年)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,做假账,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财务会计报告,贪污、挪用公款,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,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,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经营地址:江苏省常州新北区万达广场C座1220室
联系电话: 1351526**** 查看完整号码
13515263231 胡老师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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